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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自建自用住房一间,现计划出售,是否需要交增值税?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01-17 14:04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顺德区地税局 字号:

问:我个人自建自用住房一间,现计划出售,是否需要交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五)款规定,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因此,个人出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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