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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主营业务为家具生产及销售,现转让单位二手小汽车,是否需要征收堤围防护费?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3-01-28 15:06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字号:

    问:我单位主营业务为家具生产及销售,现转让单位二手小汽车,是否需要征收堤围防护费?

    答: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企业堤围防护费计征方式进一步规范费用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水财审[2010]44号)规定,对于发电、供电、银行、保险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等5个行业,堤围防护费按照主营业务收入计征堤围费,除这5个行业之外的企业,随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销售额(营业额)计征堤围防护费。你单位销售二手小汽车须缴纳增值税,所以应一并计征堤围防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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