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查账征收的企业的年度亏损额可以在多少年内进行弥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