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顺地税稽罚〔2018〕501号 | ||||
处罚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泽安广告有限公司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
处罚结果 | 处以罚款7000元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泽安广告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440623XXXXXXXXXX0837 | |||||
法人代表姓名 | 马祖泽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年7月9日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公示期限 | 1年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