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顺地税良罚〔2018〕1号 | ||||
处罚名称 | 逾期申报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你未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所属期2004年4月的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至 2018年6月26日止已逾期申报5150天,构成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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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
处罚结果 | 处以罚款,罚款金额2000元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创典铝合金门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3625XXXXXXXXXX0515 | |||||
法人代表姓名 | 谢国新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7-02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大良税务分局 | ||||
当前状态 | 0 | ||||
公示期限 | 1年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