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顺地税稽罚〔2018〕7号 | ||||
处罚名称 | 绿地集团佛山顺德置业有限公司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以白条等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第(六)项 | ||||
处罚结果 | 处以罚款9000元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绿地集团佛山顺德置业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14406XXXXXXXXXX017U | |||||
法人代表姓名 | 陈志华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6/27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公示期限 | 1年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