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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业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6-09-05 16:56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顺德区地税局 字号:

【报送资料】

1.《停业复业报告书》一式二份;

2.《发票领购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完的发票(有领购发票业户提供);

3.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文档附件:
A01012《停业复业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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