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税通-5S电子厅”用户成功申报当月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后,请按以下步骤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
一、年终奖计算方法
(一)法规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二)计算举例:
例1:假设雇员A,2013年12月取得2013年全年一次性年终奖金18600元(含税),2013年12月取得工资收入5000元(含税),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260元、住房公积金200元,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
(1)查找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18600÷12=155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2)应纳税额:18600×10%-105=1755(元)。
例2:假设雇员B,2013年12月取得2013年全年一次性年终奖金18600元(含税),2013年12月取得工资收入只有3400元(含税),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260元、住房公积金200元,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
(1)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3400-260-200-3500=-560,即可扣除额为560元。
(2)查找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18600-560)÷12=1503.33(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3)应纳税额:(18600-560)×10%-105=1699(元)。
例3:假设雇员C,2013年12月取得2013年全年一次性年终奖金18600元(不含税,雇主全额负担税款),2013年12月工资4000元(含税),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260元、住房公积金200元,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
(1)查找不含税收入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18600÷12=155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2)换算为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8600-105)÷(1-10%)=20550(元);
(3)确定含税收入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20550÷12=1712.5(元),确定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4)应纳税额:20550×10%-105=1950(元)。
附: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速算 扣除数 |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不超过1455元的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二、适用国税发【2005】9号文注意事项
(一)应将奖金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和非全年一次性奖金,注意两者计税方法是不同的。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试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除此以外的为非全年一次性奖金,例如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半年奖金 、加班奖、考勤奖、先进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非全年一次性奖金则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双薪制的计税办法统一适用国税发[2005]9号文。
(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办法只允许使用一次。有些企业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止一个,例如,既有年终加薪或者双薪,又有其他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如果是在同一个月发放的,可以将两者合并,统一适用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摊计算方法,如果是在不同月份发放的,则按规定只能使用一次,具体使用哪次,可由纳税人自行选择。
三、“e税通-5S电子厅”用户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申报步骤
“e税通-5S电子厅”用户成功申报当月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后,请按以下步骤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
第一步:新建一份《国内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外籍人员则新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其他操作比照国内人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操作);在弹出的设置参数对话框点击确定,如图1:
(图1)
第二步:点击“新增行”按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载人员”或“手工输入”两种方式,如图2:
(图2)
第三步:以“下载人员”为例,操作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勾选需要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人员,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如图3:
(图3)
第四步:填写申报表。
假设2013年12月发放2013年度奖金,2014年1月填写申报表时,如上例子,相关指标填写如下:
所得项目:工资薪金;
所得项目子目:全年一次性奖金;
奖金所属时间起止: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如上述例1,假设雇员A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已高于3500元,附表中“法定费用扣除额”应填写“0”。如图4:
(图4)
如上述例2,假设雇员B,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低于3500元,附表中“法定费用扣除额”应填写560元(当月收入3400-社保费260-住房公积金200-法定扣除额3500=-560)。如图5:
(图5)
如上述例3,假设雇员C,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高于3500元,年终奖为不含税收入18600元(雇主全额负担税款),“收入总额”一栏填写“18600元”,税款负担方式自行选择“雇主全额负担”,附表中“法定费用扣除额”应填写“0”。如图6:
(图6)
注意:申报表上“法定费用扣除额”一栏的金额需自行填写,非系统自动计算。请注意正确填写。按以上步骤填报,系统即可自动计算个人应扣缴个人所得税额。点击“申报按钮”并确认申报即可完成申报(如图7、图8),稍后于“E税在线”中查看表格是否处理成功即可。
图7
图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