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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信息变更 (2.2个人关键信息修改)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8-04-19 10:49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字号:

◆业务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明号码等个人关键信息发生变更,由灵活就业人员提出申请。

◆办理地点

所属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

◆报送材料

1.《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原件。

2.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重要提示:

1.先经社保经办机构修改再到地方税务机关确认修改的还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修改个人信息证明原件。

2.身份证号码重复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填写表单

《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一式三份)

注意事项:

1、需提供的资料如没有特别说明外,只需提供原件,提供的份数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一式一份,携带的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即时退回,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要注明“本复印件由我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

2、有关表证单书可以在顺德地税网站(http://www.diquhy.com)的“缴费服务——办理表格”栏目下载或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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