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因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社保费,可申请社保费退费。由税务机关受理及实施社保费退费事项的,适用本流程办理。
◆办理地点
所属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
◆报送材料
1.《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原件。
2.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重要提示:
1.退费账户与原缴费账户不一致的还应提供退费账户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
2.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重复缴费的还应提供:
①同一统筹区的应提供社保费缴费凭证原件。
②不同统筹区的应提供缴费人的历史缴费明细表原件(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印章)。
4.错误缴费的还应提供:
①缴费人已退休的,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退休证、身份证、养老待遇核定单)。劳动档案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应提供缴费人最早的劳动档案出生年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缴费人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
③托收单核定数据出错的,应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协办函原件。
④退费险种要根据户籍证明判断的,应提供缴费人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5.其他情况退费的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填写表单
《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一式两份)
注意事项:
1、需提供的资料如没有特别说明外,只需提供原件,提供的份数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一式一份,携带的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即时退回,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要注明“本复印件由我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
2、有关表证单书可以在顺德地税网站(http://www.diquhy.com)的“缴费服务——办理表格”栏目下载或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