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缴费服务 > 办理指南 > 社保费
L1登记核定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8-04-19 10:47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字号:

业务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缴费登记和险种核定。

◆办理地点

所属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

   

报送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

    重要提示:

1.税务机关未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的还应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还应提供历史参保证明原件。

3.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批量扣费的还应提供《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原件。

◆填写表单

1.《社会保险费定额核定通知书》(一式两份);

2.《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一式三份)。

注意事项:

     1、需提供的资料如没有特别说明外,只需提供原件,提供的份数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一式一份,携带的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即时退回,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要注明“本复印件由我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

    2、有关表证单书可以在顺德地税网站(http://www.diquhy.com)的“缴费服务——办理表格”栏目下载或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索取。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文章
  • 相关下载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