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缴费登记后,涉及参保险种、缴费基数、人员状态等业务变更的申请。
◆办理地点
所属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
◆报送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
重要提示:
1.人员状态变更的还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退休审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填写表单
《社会保险费定额核定通知书》(一式两份)
注意事项:
需提供的资料如没有特别说明外,只需提供原件,提供的份数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一式一份,携带的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即时退回,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要注明“本复印件由我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